2010年3月15日 星期一

溺死

半夜歸家小徑總是特別漫長,路邊的工地早已靜默無聲,剩下的就只有街邊指示牌滲出的霓虹燈。霓虹燈穿越夜色刺在眼上只使夜歸途人眩目,而那光線掠過我眼前時,就如開啟了甚麼按鈕一樣,回憶與展望,一一在腦海中反射不已。

人接收到的資訊愈多,思考的路徑就不斷增多,情緒也不自覺地在澎漲。有時的確好想當一個糊塗人,閉起雙眼、捂住耳朵,不問世事,行使我應有的「不知情權」。

世人總在談論一個人應有的人權,應有的「知情權」,甚麼「這是屬於他、她個人的事情,這事他有權要知道!」在這些「知」訊的背後,有哪件不是披著糖衣、內裡卻是殘酷的真相?為何人在這方面卻必須要行使他的知情權?知道了後總會說︰勇敢面對吧!卻不知道自己有意無意地在人身上狠狠地劃上一疤。

100%的善良確實不存在於世上,內裡必然包含著一定比率的邪惡、同情、婉惜這種感情。

這麼說來,也許是逃避。但逃避又何嘗不是一條妙計呢?三十六著走為上著麻!若一個人凡事迎頭面對,相信只有動漫畫的主角、劇集的主角才做得到吧?

而在我腦海中不斷反射的資訊,就如洪水猛獸般潮湧而來…… 越湧越近,我不能退、也不能進,只有徬徨是我身體的唯一反應。

八十、九十後,在資訊泛濫、飽和的社會上被淹沒了,沒有一絲曙光、沒有一絲生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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